14 十二月, 2006 17:49
我們很多人都高喊民主, 但他們的民主和我的民主有甚麼不同呢? 普遍民主有很多解釋, 有知情權, 有言論自由啦, 有私人空間, 有投票權.…一大堆, 但如何適當地給予並運用權力呢? 靠的是制度.
要民主首先要有制度, 制度將限制權力, 限制官員權力, 也同時限制民眾的權力, 制度制定法律, 人人都要遵守法律, 唔可以挑戰法律或濫用私刑. 這樣, 制度就可真正給予每一個公民民權.
衝擊糾察力量的人就是濫用民主, 時常不適當地宣洩自己的口號的人就是誤解民主, 民主就是在制度下使每一個人都合法地, 公平地擁有同樣的權力. 唔可以因為民主而有人蒙受損失, 人人有掙錢的機會, 商人都有他們賺錢的權利, 憎人富貴厭人窮, 是我們普遍的看法. 強將自己的想法加諸別人, 其實就是法西斯, 求同存異才是真民主, 先聲奪人, 大聲有理, 要麼這些人得到權力, 我們將會成為奴隸. 凡此種種, 我們都要珍惜所擁有的, 憑藉制度, 使我們不致淪為別人的奴隸. 不想被人思想蒙蔽, 方法只有自我學習, 多體驗, 多思考.




